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身份证项目自动化封装设备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采购内容:身份证自动化封装设备及配套系统一套。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后7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培训。
2.4交货
2.5质保期:5年(以中标人承诺的期限为准)。
2.6质保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直投或代理商投标。(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和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1)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查询日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项目不能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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