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东路18号。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716平方米,其中综合实验楼_A约9839平方米、综合实验楼_B约11500平方米、综合实验楼_C约11444平方米、综合实验楼_食堂约7933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533平方米)。组成本项目的建筑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为23.35米、结构最大跨度为17.1米、层数最多的为8层。 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
计划监理期限:27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1400.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 至/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 9:00 时至2020年10月19日 17:00 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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