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和幕浦原水管线河道段及虾塘段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一、招标条件 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和幕浦原水管线河道段及虾塘段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卸船机电控系统改造】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提供近3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在全球范围内港口码头卸船机改造业绩(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4.提供B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业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可以用所报厂家的替代,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书。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都不得参与本次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2)联合体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3年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因产品问题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5)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幕浦原水管线河道段及虾塘段改造】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PE管安装或改造工程,并提供业绩资料(如项目合同及联系方式),业绩资料需体现PE管安装或改造内容。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14 16:00到2020-10-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14 16:00到2020-10-2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