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2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
一、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1、项目简介:
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2×210MW 燃煤机组于 1988、1989
年投产发电,采用了哈尔滨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HG-670/13.72-WM10 型,超
高压参数一次中间再热的单汽包自然循环、固态除渣锅炉,配置了 SCR 脱硝系统、
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目前,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
20-30、110-180、110-200 mg/m3(标态,干基,6%O2)(以下未特别标明,均指
在标态,干基,6%O2 状态下)。经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不高于 10、35、50 mg/m3。现有出口 CEMS 测量精度不能满足新的排放
标准,需对 CEMS 系统进行改造。
2、招标范围:
(1)脱硫净烟气 CEMS 仪表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SO2、NOX、O2、流量、
烟尘、温度、压力;共 2 套。
(2)脱硝出口 CEMS 仪表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NOX、O2;共 4 套。(3)数据采集仪及预处理系统安装、调试:共 2 套。
(4)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
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供仪器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近五年内至少有
5 家企业的使用业绩(该业绩必须是满足国家超低排放标准的 CEMS 产品,需提
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扫描件,否则不予采纳)。代理商必须提供品
牌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 17:00(其中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需要 5 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 CA 证书电子钥匙寄
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标书费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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