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东光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网河北沧州东光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
建设地点:东光县府前大街108号
建设规模:在公司院内新建生产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7721㎡
计划工期:341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补充: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3.4 外省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须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信息查询““进冀建筑企业”栏中查到且在备案有效期内(无需附截图 ,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 准 );
3.5 未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无需附截图 ,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
3.6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无需附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7 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能够有效证明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证明资料;
3.8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0年07月-2020年09月);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