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7-2010-ZBHW1123
2. 项目 3. 预估采购量: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采购范围 | 交货期 | 服务期 |
包1 | 钢筋采购 | HPB300、HRB400等 | 根据甲方需求时间分批交货 | 2020年11月至工程结束(工期暂定两年) |
包2 | 水泥采购 | 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 ||
包3 | 混凝土采购 | 各型号混凝土、水泥砂浆 | ||
包4 | 碎石采购 | 水稳碎石、碎石 |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1.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1.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5招标能力限制:同类物资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件,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7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企业处于盈利状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1.8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实现“三证合一”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9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1.10 生产商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商的代理授权证书。
1.11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结算证明等)
1.12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不接收所在地工程建设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被招标人所在单位列为黑名单或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
1.1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投标物资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并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2.专用资格条件
2.1包1钢筋采购:
(1)供货能力要求:具有钢筋生产、供应、安装等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具有代理授权证书。(指定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为鞍钢、华菱钢铁、河钢、柳钢、方达特钢、韶钢、攀钢、马钢、鄂钢、沙钢、太钢、三钢闽光、南钢、包钢、新兴铸管等其他类似规模钢材品牌)
(2)资格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2包2水泥采购:
(1)供货能力要求:生厂商生产能力达到年生产量10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代理的的生产商生产能力达到年生产量100万吨以上且需具有代理授权证书。(指定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为亚东、华新、娲石、葛洲坝(三峡牌)等其他类似规模水泥品牌)
(2)资格能力要求: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供货业绩要求:自2017年以来,至少具有为2个大中型水电站或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提供相应型号水泥产品的经历;且单个合同项目供应业绩中供应量不少于10000t/年。
2.3包3混凝土采购:
(1)供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2)资格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4包4碎石采购:
(1)供货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及投标生产厂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三、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 (以下简称“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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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bg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