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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
>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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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穗海发改投批〔202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出资60%,区财政出资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海珠区17个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整治回填,回填地坑道总建筑面积约12995.65平方米,总体积约30057.13平方米。包括:广州造纸厂1号坑道、广州造纸厂2号坑道、广州造纸厂3号坑道、广州造纸厂5号坑道、南石头街坑道、全新药店坑道、新港街人防工程、二龙街人防坑道、南华西街坑道、基立街人防坑道、素社街人防坑道、昌岗东路小学坑道、跃进南社区坑道、龙凤街坑道、海幢街坑道、810人防坑道、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坑道。

>2.1.3工程建设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协助报批报建、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财政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

>2)设计其他服务

>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施工部分:

>1)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 ,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2.2.2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2.2.3工期要求:

>总工期:65日历天。

>(1)设计工期:15日历天。

>(2)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人民币2362.97万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2.43万元;

>(2)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2310.5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要求:工程类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3.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3.8.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1017 日 00 00 分至2020年1110 11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10 11 00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11 10 10 45 20201110 11 00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

>5.3 开标时间:20201110 日 11 00 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 

6. 其他事项

>6.1前期服务机构:华优建筑设计院 佛山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 (初步设计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6.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3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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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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