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邹县发电厂及华电邹县发电公司国铁来煤接卸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 一、招标条件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项目国际邹县发电厂及邹县发电公司国铁来煤接卸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两年接卸煤量预计为640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际邹县发电厂及邹县发电公司国铁来煤接卸项目】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企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货物搬运、装卸。 3.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2020年9月1日)有煤炭搬运、装卸业绩至少两项。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一年内未发生过围串标和造假行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资质、证书或业绩,将取消其资格。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16 17:10到2020-10-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16 17:10到2020-10-26 17:00。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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