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工业互联网-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平台一期项目,招标编号:0613- 206033114285, | ||||||||||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筹建一套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平台,本期平台主要针对市政公用工程高架桥梁类建设工程进行建设部署,主要目标是能够帮助建设单位实现高架桥梁工程的集中化管理,帮助施工单位实现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慧工地建设,同时能够实现预制构件的生产信息化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1.2 招标内容 招标货物的规模:2020年工业互联网-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平台一期项目规模预计人民币822.64万元(含增值税) 项目 主要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 服务期:采购满足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完成交付 服务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728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人民币822.64万元(含增值税),两者须同时满足;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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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具备同类业绩(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类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关项目),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不少于3个合同,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证明材料:签订的合同(指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个订单,才予以认可该框架合同有效)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服务内容关键页及相关证明页的扫描件。)(可选)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8 不接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6日22时00分至2020年10月21日22时00分。 4.2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6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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