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大季家初旺村西
2.2 交货地点: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
2.3 交货期:预计交货期为2020年1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化学药品的名称、预估总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粉4万吨,碳酸钙含量≥90%,325目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合同签订日为2016年1月1日-至今)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石灰石粉或单项合同量在1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粉销售业绩(业绩主要参数为碳酸钙含量≥90%,325目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能反映供货产品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的供货清单)、签字页等关键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属县级及以上环保局出具的生产石灰石粉的环评批复(环评批复全部文件扫描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10月17日 9时起至2020年 10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