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营业执照: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3资质要求:
2.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个资质
(1)需满足如下基本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期至少到投标截止日。
2.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住建管理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因此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本项目不予承认。
2.3.3专职安全人员要求:专职安全人员1人须具有住建管理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在投标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2.4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应答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