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麦子店连队卫生间及澡堂改造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受驻京某部的委托,对“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麦子店连队卫生间及澡堂改造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麦子店连队卫生间及澡堂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TC200Q06B
1.3 项目内容:1、首层澡堂淋浴设施、管道、室内墙面、地面、吊顶等项目进行维修翻新。2、宿舍卫生间漏水维修、小便池下水管道维修更换、卫生间隔断更换维修等项目。3、地下室水箱更换。
1.4 项目预算金额:458593.73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含税 40000.00 元)
1.5 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
1.6 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2、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单位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5具有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6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2.7供应商应具有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记录;
2.8供应商应具有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2.9供应商应具有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10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及“供应商盖章”的承诺书证明。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2.1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3.1发售时间: 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09: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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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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