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度中水、化学系统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机组制粉系统设备维护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1.3项目简况: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制粉系统设备维护工作,负责1号、2号锅炉制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工作(仅限于机务专业),对运行设备和系统进行必要的监视及状态参数记录、维修和养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它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含内部检查)及数据记录、保持设备及场所的清洁、按定期制度向设备添加油脂/滤油,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设备治理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设备抢修后的污染治理和清理等工作。(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本标工程计划2021年1月1日开工,2023年12月31日竣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机组制粉系统设备维护,制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定检大修(两台机组每年共8台,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2.3本次招标为打捆招标,各标段序号及名称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1-6号机组辅助系统设备维护 |
|
2 |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脱硫、中水、化学系统运行辅助服务(辅助用工) |
|
3 |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辅助用工) |
|
4 |
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机组辅助系统设备维护 |
|
5 |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1号、2号机组辅助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
|
6 |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燃料系统设备维护 |
|
7 |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脱硫系统设备维护 |
|
8 |
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燃料系统设备维护 |
|
9 |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1-6号机组制粉系统设备维护 |
|
10 |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中水、化学系统设备维护 |
|
11 |
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脱硫、除灰及制粉系统设备维护 |
|
12 |
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生产辅助系统运行辅助服务(辅助用工) |
|
13 |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生产辅助系统运行辅助服务(辅助用工) |
|
14 |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机组制粉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
|
15 |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燃料系统维护和定期检修项目 |
|
2.3.2 序号1与序号4与序号5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中其中两个标段;
2.3.3 序号6、序号8与序号15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中其中两个标段;
2.3.4 序号2与序号7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3.5 序号2与序号10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3.6 序号3 与序号6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3.7 序号4与序号12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3.8 序号8与序号12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3.9 序号13与序号15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3.10 如投标人满足在2.3.1-2.3.9原则的条件下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依据标段序号顺序优先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近十年(201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年及以上的300MW级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同类业务的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在同一家电厂连续维护超过一年时则每壹整年度算一年有效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6日09时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