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系统设备(含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系统设备(含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系统设备(含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2 规模:1755MW
2.3 建设工期:2020年10月-12月
2.4 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系统设备(含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主要包括:西安本部集控中心控制大区和场站侧的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单向隔离装置、磁盘阵列、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纵向加密装置、监控工作站、关系数据库、实时数据库、操作系统和集中监控系统等。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西安沣东华能热力公司新能源办公楼
2.7 交货期:接中标通知后35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集控系统或电力监控调度自动化系统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反映标的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通过CMMI3级及以上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9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