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
1. 招标条件
汕头电厂2021至2023年度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汕头电厂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工程的设备维护、定期检修、抢修等工作。
2.2招标范围:
2.2.1 1、2号机组(2×300MW)汽机设备(包括1、2、3号机组厂内供热设备,范围为电厂围墙内的供热手动总门及其门前的所有设备)、锅炉设备、电气设备(包括全厂220kV升压站、GIS系统及6/0.4kV配电系统)、全厂公用系统设备以及C级检修以下的设备维护、定期检修、消缺、抢修项目(除热控设备、电气二次设备之外)。
2.2.2 1、2、3号机组制粉系统设备、灰渣系统设备、脱硫机务系统设备、吹灰系统设备、空压机系统设备、脱硫(脱硝)CEMS系统设备、循泵房系统设备(含循环水泵房潜水作业)、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柴油机房、消防泵房设备以及C级检修以下的设备维护、定期检修、消缺、抢修等所有项目。
2.2.3 全厂公用系统设备(全厂空调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全厂起重设备检修维护;全厂电梯设备维护;全厂生产辅助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含全厂公用性路灯定期检修维护、抢修和非生产区域水电的日常检修维护),常规消防水管道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包含消防箱内设备及地下、地上消防水管,消防栓);在线化学仪表年度检修维护项目;光伏电站维护项目)维护工作以及C级检修以下的定期检修、维护、消缺、抢修等所有项目。
2.2.4 以上设备的检修工作包括设备的隐患整改项目、电气预防性试验(220kV升压站、GIS及启备变除外)、安全文明标识修补等各种设备维护所涉及的焊接、修配加工、设备起重吊装以及防台防汛配合等日常检修工作和维护工作,还包括合同期内招标方设备因改造升级新增加设备的维护及弃用设备的拆除工作。。
2.2.5 投标方需提供协助甲方完成3号机组C级检修以下的所有设备定期检修、维护、消缺、抢修等所有项目生产任务的配合工种和辅助工。3号机组设备除了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氢站各系统设备、化学加药系统设备、循环水泵房设备(含循环水泵房潜水作业)、柴油泵房设备、消防泵房设备、锅炉制粉系统设备、灰渣系统设备、脱硫机务系统设备、吹灰系统设备、空压机系统设备、脱硫(脱硝)CEMS系统设备、电气设备等之外的设备维护、定期检修和抢修项目,提供的钳工、普通焊工、高压焊工、电工共四种由投标方单独报价(报价方式见报价表)。
2.2.6以上设备的C级修以下的维护、定期检修、抢修所有生产项目所需的配合工作:含1号炉、2号炉四管泄漏抢修、全厂设备保温工作、全厂脚手架搭拆工作、全厂起重工作(含起重工)锅炉满膛架、锅炉内部检修升降平台租用及技术服务、配合金检工作和技术监督工作、单一设备检修后5㎡以下修后补漆。
2.2.7 A、B、C级检修所需的锅炉满膛架和锅炉内部检修升降平台租用及技术服务投标方单独报价,锅炉满膛架和锅炉内部检修升降平台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形式。(见报价表)
2.2.8 制粉系统中磨煤机、给煤机大修单独报价,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见报价表)。
2.2.9 投标方严格遵守、执行招标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接受招标方依照对机组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及抢修工程的考核办法(另附)及其发电管理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的考核。
2.2.10投标方必须熟悉和执行招标方的设备管理系统:招标方生产管理相关标准。
2.2.1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及抢修的需要,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在现场设立应急反应班组,并服从招标方的生产指挥管理。
2.2.12投标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对设备进行检修、维修和调试,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方完成达标评级创优等工作。负责设备标识牌、管道标识管理及恢复。
2.2.13本技术规范书范围内电气、仪控专业增设电缆工作,电缆防火涂料的涂刷及防火孔洞封堵,电缆和防火涂料等工作。
2.2.14投标方应积极主动接受招标方对维修、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2.2.15投标方应将审阅合同文件及设备维修过程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发现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检修部门管理人员。
2.2.16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2.17负责协助招标方所提供的仪器、仪表、工器具的保管、维护及定期送检工作。
2.2.18负责设备需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维护(包括加油、滤油等)、试验等。
2.2.19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C级检修以下检修时需要检修所有脚手架搭设、设备保温工作、炉内平台、满膛架的工作(锅炉内满膛架材料由投标方负责,其他检修所用脚手架材料由招标方负责)
2.2.20配合设备维护检修过程中所有的外送检修及试验工作,负责单列阀门检修项目电动头气动执行机构拆接线及修后调试工作。
2.2.21投标方应根据承包项目和招标方设备检修及维护的具体要求,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选送合格的检修工作人员担任工作,同时配备单一工作负责人,负责相对应的安全责任和质量责任。特殊作业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投标方必须根据招标方设备维护的具体需要,每天上午、下午以及晚上安排值班人员全面地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做好记录并向招标方检修部门以及当值运行值长汇报,得到确认后及时处理。
2.2.22必须安排技术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及时处理现场缺陷,如发生因投标方延误原因而造成的后果,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2.23每天下班前半小时,投标方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招标方检修部门相关班组汇报当日的工作情况。在每一次检修工作结束后,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作好各种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并在两天内交招标方检修部门有关专业及班组存档。同时,提供各类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和计划、统计等资料,并及时向招标方提供本技术规范书委托范围内的有关数据资料。
2.2.24投标方应及时按照招标方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向招标方递交双方协商确定的年度和月度报告,总结上一年/月的维护、检修、安全、事故、机组性能、试验的情况并作出必要的分析。
2.2.25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投标方有责任提出设备技改的建议并制定措施,交招标方审核。
2.2.26如属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质量出问题,产生的较大缺陷和造成的事故,投标方仍应负责进行缺陷或进行故障的前期处理,也在本技术规范书维修工作范围内。
2.2.27投标方负责所辖范围内所有设备维护工作以及为使设备正常运行及部件、构件的完好或复原而进行的定期调整、检修、预防性检查测试(除特殊试验项目之外)、设备消缺、加油(脂)、设备解体检修、备品备件更换,电气设备定检预试工作等。
以上承包范围内维护项目,如因招标方原因无法安排计划在日常进行或需在A、B、C级检修停机检修期间进行的定期试验、维修项目,该项目仍需由投标方安排人力实施完成(费用均属本合同承包范围)。
2.2.28投标方应全面负责定期检修、维护及抢修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的管理工作。
2.2.29负责编写并提供针对招标方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及抢修的作业指导书或检修文件包。
2.2.30 配合招标方制订月度的备品备件以及相关材料计划、备件、材料的入库检验。
2.2.31投标方应储备并提供为完成定期检修、维护及抢修任务所必需一般消耗性材料、工器具、车辆、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 。
2.2.32负责承包范围内设备及生产区域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2.2.33因定期检修、维护及抢修质量不当所造成设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2.2.34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情况下,投标方因协助甲方完成生产任务的技术力量(含辅助工和特殊作业人员)不足或准备不及时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导致招标方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投标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并接受相应考核,每次考核不低于20000元。
2.2.35负责管辖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维护、消缺工作以及周期性检测工作。
2.2.36负责所属范围内沟道(含下水道、排水沟、排水井、天面排水管、化粪池等)、水池的清理工作;负责包括工业水池、消防水池、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工业废水池、废水收集池、渣前池、各渣水溢流地坑/池、清水池、贮泥池、脱硫各浆液地坑、脱硫主副塔、氨站废水池等专业所属箱池的清理,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清理周期进行清理。
2.2.37投标方应对本标段内的其他单项的检修、更新改造、维护等另委的项目提供必须的配合、监护工作。
2.2.38 负责完成招标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详见《华能汕头电厂2021至2023年度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工程技术规范书》。
2.3规模:
规模:为华能汕头电厂2021至2023年度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工程。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汕头电厂2021至2023年度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工程。
2.5项目服务期: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300MW及以上电厂机组维护的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内容及日期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9时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