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全厂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全厂运输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
为汕头电厂提供每日通勤车运输服务,人货车驾驶、货物运输服务;负责电厂湿渣装卸运输工程;负责电厂灰堤日常保卫维护,灰堤及灰池漂浮物及垃圾清扫。
2.3招标范围:提供全厂运输服务:提供每日通勤车运输服务;做好驾驶员的聘用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日常保洁,排除简单故障;做好人员档案、车辆信息、维修记录、行驶记录的归类和存档;负责电厂湿渣装卸运输工程;负责电厂灰堤日常保卫维护,灰堤及灰池漂浮物及垃圾清扫。驾驶员总人数配置不得少于21人(人员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全厂运输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服务期):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普通货物装卸或货运经营或劳务派遣(服务)等相关内容;
3.2.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普通货物装卸或货运经营或劳务派遣(服务)等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9时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