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厂区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厂区综合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
为 汕头电厂提供厂区职工食堂、行政办公楼、物资仓库(物资所有库房、堆场、办公室场所)、运行部(含主厂房、化学运行车间、氢气站、化验室)等综合服务工作。
2.3招标范围:负责职工食堂饭菜制作、售卖、清洁卫生及生产现场送餐服务。负责电厂行政辅助类服务、会务服务:资料整理、分发;会议场所保洁,会议设备操作、日常会务;信件、包裹收发、整理、派送;日常办公物资整理、搬运等相关行政类辅助服务。负责物资仓库中货物装卸、搬运、开箱验货、整理、保养、仓库保洁、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要求做到货物装卸、搬运、整理及时,作业安全文明;仓库环境卫生整洁有序;车辆及工器具保管保养到位;仓库及物资办公环境安全保卫管理到位。负责运行部化学取样工作;协助处理中和池;协助再生工作;协助化学药品的卸送;协助药品的配制;二氧化碳罐充气;搬运等其它工作。人员配置不得少于42人(人员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厂区综合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服务期):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物业管理或劳务服务等相关内容;
3.2.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物业管理或劳务服务等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9时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