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服务(一标段、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电站总装机容量2600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各标包危险废弃物的具体种类、数量、各存放地址距离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规范)。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一标段:废旧蓄电池(HW49)
- 二标段:废旧油品(HW08、HW09)和危险废物综合类(HW03、HW06、HW12、HW13、HW32、HW4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云南省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2.2投标人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必须同时包含: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等至少三项资质,核准经营的范围须包含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类别,并且标包一应包括但不限于:HW49;标包二应包括但不限于:HW03、HW06、HW08、HW09、HW12、HW13、HW32、HW49,即投标人核准经营处置类别须覆盖所投招标项目标包所涉及的所有危险废弃物处置类别。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时应提交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上述材料)。
3.2.4投标人须在近3年内(从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与本次招标项目对应标包类似的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业务2个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资料(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能够证明的关键页)。
3.2.5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两年以上与本次招标项目对应标包类似的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业务的管理经验、业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09:00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