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头窑煤矿煤炭集运系统刮板输送机项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高头窑煤矿集运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2MT/a,此重型刮板机用于运输原煤或商品煤,粒度≤300mm。地埋重型刮板输送机用于汽车卸载点,额定输送能力800t/h。
(2)项目地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60日内完成。
(4)招标范围:刮板输送机1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内(2017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1日之间)刮板机销售的业绩合同不少于1份。(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经营的行政处罚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报价;
(4)不得处于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保障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采购中涉及的任何因规定用途而使用的合同、设备、服务和文件等,不受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完全由投标人与第三方交涉并使招标人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0月20日9:00时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时,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