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实物保护设备招标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分别为88%、12%。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物保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20090905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实物保护设备1套及其安装(含施工材料)、系统集成和调试,明细见附表。
2.2、交货地点: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交货、现场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后2个内月内完成安装、系统集成和调试。
详细供货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投标货物的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为安防监控。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投标人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应为乙级(含)以上,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应为甲级。
3.4具备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涉密业务的条件(参见《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当承诺其安全保密管理符合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3.5投标人近三年来应具有类似投标货物供应、安装和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的类似投标货物供应、安装及服务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及签字页)。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完成注册和报名后,请于2020年 10 月 20 日上午9:00至2020年 10 月 26 日下午5: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3)业绩证明材料。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2)。
(6)承诺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要求);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下午5:00,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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