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通过互联网业务支撑平台,补足现有后台系统能力,并将基础能力进行封装和编排,完成订单、支付、触点、商品等归集管理与集约化生产支撑, 实现生产与销售分离、生产与运营无缝对接,向全触点、全渠道提供全业务统一运营与支撑服务能力的平台
1.2 项目规模:互联网化营销平台改造,本项目预算1300万元(不含税),其中当期工程项目金额为236.87万元(不含税),后期项目扩容约1063.13万元(不含税)。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当期项目最高限价为236.87万元(不含税),不含税人月单价最高限价1.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到货期限:订单下达后25个自然日内完成该系统上线,通过上线验收。
1.5 技术要求:满足本项目当期技术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未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打印件;
2.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税务登记证加盖一般纳税人章或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信息截图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能够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资料);
2.3同类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实施的同类项目案例累计金额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合同);
2.4驻场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驻场人员名单与资质经历,驻场人员应具备相关系统维护经历驻场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承诺书;
2.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投标承诺:
2.5.1为保持与原系统对接的稳定运行,如涉及割接,中标后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割接过程相应的硬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存储、负载均衡等设备。
2.5.2为保持系统完整性,投标人必须在订单下达后25个自然日内完成该系统上线,通过上线验收。
如以上承诺无法兑现,将自愿接受招标人单方面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该项目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接受招标人的经济处罚。
2.6其他要求:
2.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10月20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年10月26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