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发热门诊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QS2020HG10041X
项目
预算金额:4,322,700
最高限价(如有):43227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子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限价
项目完成时间
1
移动DR
1台
人民币252.5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床旁彩色B超
1台
2
光电心电图机
4台
人民币179.77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12导监护仪
4台
3导监护议
8台
无创测CVP监护仪
1台
除颤仪
2台
纤维支气管镜(大屏显示)
2个
高流量呼吸湿化仪
6台
负压担架
1个
高端高流量呼吸湿化仪
1台
床旁血气生化分析仪
1台
手持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儿童1台、成人2台)
3台
插管喉镜
1个
紫外线灯车
8个
医用空气消毒机
12台
输液泵
2个
输液椅
6个
注射泵
1个
病床
6张
不锈钢转运平车
1台
不锈钢护理车
2台
不锈钢仪器车
1台
不锈钢治疗车
2台
不锈钢抢救车
1台
不锈钢输液车
2台
不锈钢污物车
2台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子包一:移动DR、床旁彩色B超;子包二:纤维支气管镜(大屏显示)、高流量呼吸湿化仪、无创测CVP监护仪
本项目不可兼投两个子包,投标人最多只能投其中一个子包。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所选子包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允许仅对子包的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 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投产品(子包1: 移动DR、床旁彩色B超;子包2:光电心电图机、12导监护仪、3导监护议、无创测CVP监护仪、除颤仪、纤维支气管镜(大屏显示)、高流量呼吸湿化仪、负压担架、高端高流量呼吸湿化仪、床旁血气生化分析仪、手持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儿童1台、成人2台)、插管喉镜、输液泵、注射泵)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登记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