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东源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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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 21:0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9,158,122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注: 1)本预算含招标文件论证费、验收费,参照有关标准由各包组中标单位按比例支付。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上表工作量(宗数)以东源县农村地籍调查项目数据库存量数据为依据。各包组需完成含本包组内的所有工作,本项目为总价包干,若工作量(宗数)有变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4、其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东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成果验收工作。 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并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须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包一: 6、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含有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工程测量;(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参加本项目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3个,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三方各自的责任。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共同协议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内容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不需要联合体三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 包二: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含有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工程测量;(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如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所有报名及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均以附件(招标文件)内项目编号为准。 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务必知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东平嘉项目管理 河源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河源市兴源路支行 帐 号:944004010001641137 3.(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东平嘉项目管理 河源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经纬支行 帐 号:200602270920009200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20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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