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销售招标-2020 年 11 月环境公司葫芦岛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 营项目
2020 年-2021 年石膏销售招标-2020 年 年 11 月环境公司葫芦岛项目部脱硫脱
硝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0 年-2021 年石膏销售招标-2020 年 11 月环境公司葫芦岛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
营项目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委托,就 2020 年-2021 年石膏销售招标-2020 年 11 月环境公司葫芦
岛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环境公司葫芦岛项目部石膏,年产脱硫石膏约 8 万吨。
本项目交货期: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供货期一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
通知。
石膏品质。满足以下要求:石膏纯度(干态)不低于 85%、石膏水分不大于 15%、石膏氯
离子含量不大于 1800ppm。若石膏水分较大,无法直接运输时,招标方可帮助协调储存场地,
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也可自行处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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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
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近 5 年(截止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
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至少 2 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
供货页及对应的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的发票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
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方式: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2 日下午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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