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石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生石灰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厂区内(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供应商负责卸车。
2.3货物技术要求:有效钙含量80%以上,200目筛下率90%。
2.4采购数量:700吨
2.5交货时间:自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 10 日交付。
2.5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合格标准。
2.6付款方式:
2.6.1 结算方式:现汇结算。
2.6.2 每月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结算日期及数量以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检斤单日期及数量为准,(截止当月20日计算)根据当月供货量结算一次。
2.6.3 供方需要核算并确认数量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6.4 付款方式:每月在质量无异议情况下根据结算单及对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于当月结清货款。
2.6.5 价格变更:本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包含石灰石销售、石灰石加工销售或石灰石开采销售等项目,包含一项即可);须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最近批次的石灰石质量检验报告;
3.2投标人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供货业绩;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3.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9时至2020年10月 27 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4以下资料“购标申请”时必须上传PDF格式: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须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最近批次的石灰石质量检验报告;(4)提供“信用中国”无违法违规行为网站截图。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下载费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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