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A区一、二标段建筑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A区总建筑面积:108263.41㎡,工业建筑面积:88876.35㎡,民用配套建筑面积;19387.06㎡。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27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见公告正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时30分00秒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20】5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3.0408公顷,其中A区12.8667公顷。A区总建筑面积:108263.41㎡,工业建筑面积:88876.35㎡,民用配套建筑面积;19387.06㎡。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一标段(A1#(含柱廊)、A3#、A5#、A7#、A9#、A11#(含柱廊)、A13#~18#、ZL1#、ZL3#、ZL5#、ZL7#) |
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A区一标段(建筑)施工 |
ZZ03418GC04310129-1 |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108131836元 |
二标段(A2#、A4#、A6#、A8#、A10#、A12#、A19-1#、A19-2#~A28-1#、A28-2#、A29#、A30#、AL1#~4#、ZL2#、ZL4#、ZL6#、ZL8#) |
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A区二标段(建筑)施工 |
ZZ03418GC04310129-2 |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158477940元 |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东至盛港大街、南至远航大路、西至规划丙五街、北至规划丙十路。
2.4计划工期:一、二标段: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11月18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9月15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人员。(须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带二维码的网页截图,扫二维码可查,无二维码的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查询不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拒绝列入2019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每个投标人仅能派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