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 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所用软件为深圳赛弗思科技 软件系统,现申请采购的第四代车载全制式信息采集系统项目,是在原一代4G设备升级为最新的四代设备,设备整合做整体的软、硬件升级。深圳赛弗思科技 是原一代设备的供应商,对本系统的功能和技术非常了解。考虑到深圳赛弗思科技 对同江市公安局车载全制式信息采集系统相关业务的熟悉度并具有完成系统业务流程改造工作的专业度,为保证该项目建设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赛弗思科技 进行本项目的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同江市公安局第四代车载全制式信息采集系统项目,在原一代4G设备升级为最新的四代设备,设备整合做整体的软、硬件升级。深圳赛弗思科技 是原一代设备的供应商,对本系统的功能和技术非常了解。考虑到深圳赛弗思科技 对同江市公安局车载全制式信息采集系统相关业务的熟悉度并具有完成系统业务流程改造工作的专业度,同时也能为采购单位节省时间、减少资金投入,为保证项目建设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赛弗思科技 进行本项目的采购。
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刘文科 |
佳木斯大学 |
副教授 |
2 |
何 丹 |
佳木斯市公安局 |
工程师 |
3 |
付 杰 |
佳木斯大学 |
副教授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五、
1.采购人 采购
地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联 系
联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