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井冈山电厂石子煤清运、集控运行辅助及入炉煤采样辅助外包项目(服务期三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电厂机组容量2×300MW+2×660MW;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华能井冈山电厂石子煤清运、集控运行辅助及入炉煤采样辅助外包项目。
招标范围为: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运行部集控运行(含一期、二期集控运行)及入炉采样辅助工作,负责一、二期原煤仓、给煤机堵煤疏通及一期制粉系统给煤机、木块分离器、细粉筛等制粉系统杂物和漏煤、漏粉的清扫,协助集控运行进行阀门开关、给粉机疏通等辅助性工作,负责#3、#4炉磨煤机石子煤排放、清理的运行管理,协助集控运行进行干除渣系统周围、碎渣机平台有少量灰渣时清理或运输辅助性工作,负责清理的石子煤运输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3、4炉磨煤机运转区域环境卫生及排水沟清理,负责送风机与电除尘之间的道路,及其沟道内的清淤工作;负责磨煤机区域,大理石台板外围的卫生,负责石子煤排渣门周边1.5米范围内的卫生。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入炉煤皮带采样和煤场采样的辅助工作,负责皮带采样机样品收集、运送和皮带采样机的巡视检查工作,负责在皮带采样机停运期间的煤场采样、运送工作,负责采样室的清洁卫生等工作。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桶装水制水、送水的辅助工作。
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详细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具有1份火力发电厂设备运行或维护合同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明细页、签字盖章页等,以上合同页面须清晰反映出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1日9:00时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