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开口公司2021年度码头设施及船只维护管理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开口公司2021年度码头设施及船只维护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站现场
2.2 服务内容:龙开口公司2021年度码头设施及船只维护管理,具体详见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3 服务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船舶管理或水上客运或船员服务类项目业绩及相应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工程量清单及签署页等),同时在业绩中要注明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是否发生过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的记录。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船舶管理或船员服务类项目工作经验;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船舶管理或船员服务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澜沧江公司 “黑名单”);(5)能够开具增值税(税率6%)专用发票;(6)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7)现场人员配置:船长2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二类及以上船长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通过客船、高速船特殊培训,能够常驻现场。轮机长2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二类及以上轮机长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能够常驻现场。水手2 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能够常驻现场;(8)需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