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启东风电场2021年风电机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启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
工程概况: 启东风电场分一、二期工程建设,共装机185.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期为61台东方电气FD77型1.5MW双馈风力发电机组,二期为47台上海电气2.0MW双馈风力发电机组,共108台风力发电机组。
规模:185.5 MW。
范围:负责 启东风电场2021年风电机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及日常服务外委项目,合计108台。详见技术规范。
项目工作期限:1年,计划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单个风场总装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检修、维护业绩(与业主直接签订、且服务周期不少于12个月)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以及能证明合同承包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2日9:00时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