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开口公司2021年度码头设施及船只维护管理项目招标人为 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开口公司2021年度码头设施及船只维护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站现场
2.2 服务内容:龙开口公司2021年度码头设施及船只维护管理,具体详见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3 服务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船舶管理或水上客运或船员服务类项目业绩及相应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工程量清单及签署页等),同时在业绩中要注明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是否发生过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的记录。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船舶管理或船员服务类项目工作经验;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船舶管理或船员服务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 澜沧江公司 “黑名单”);(5)能够开具增值税(税率6%)专用发票;(6)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7)现场人员配置:船长2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二类及以上船长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通过客船、高速船特殊培训,能够常驻现场。轮机长2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二类及以上轮机长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能够常驻现场。水手2 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能够常驻现场;(8)需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