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风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弶港风电场、蹲门风电场、方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睢宁风电场、射阳风电场、当涂风电场、华海风电场、华海(竹)风电场全场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服务地点:
弶港风电场、蹲门风电场、方南风电场:江苏省东台市沿海滩涂;
射阳风电场:江苏省射阳县临港经济区
睢宁风电场:徐州市睢宁县姚集镇和
当涂风电场:安徽省当涂县围屏林场
华海风电场、华海(竹)风电场:江苏省东台市以东海域,离岸距离约40公里。
2.3 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本次招标采用总招分签方式,投标单位在报出每个投标总价的同时,需要对招标文件里每个单项工程进行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设立分项报价表。此外,中标单位需按照以下划
分方式签订合同: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公司名称 |
弶港风电场、蹲门风电场、方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项目。 |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
睢宁风电场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项目。 |
神华(睢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射阳风电场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项目。 |
国华(射阳)风电有限公司 |
当涂风电场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项目。 |
国华(当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海海上风电场、华海(竹)风电场预防性试验及缺陷处理项目 |
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同时应同时具有二级(含)以上承修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10月-2020年9月)应具有3个及以上220kV(含)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预试合同。(均需附合同证明材料,业绩表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8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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