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气肋式帐篷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我部拟对高压气肋式帐篷项目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计划(含技术指标、商务条件)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
二、项目概况:高压气肋式帐篷采购项目主要用于我部某型装备野外条件下停放所需。本项目计划分1包,高压气肋式帐篷2顶。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 (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未在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及军队采购网( )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八)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并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2020年12月10日完成供货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2.交货 五、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六、
联 系
地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递交到上述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附件:1.主要技术参数 2.集中采购需求计划质疑建议书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