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招标人为 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
2.2 服务内容:据公司日常业务需要,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合同事务、受托参与诉讼、评估制度建设情况、提供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
2.2.1.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含每年对外出具一份不需现场尽职调查的《法律意见书》);
2.2.2.处理合同事务,草拟、审查、修改甲方日常工作中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2.2.3.应公司的要求,参加公司具有经济意义或法律意义的重大事项的谈判工作;
2.2.4.受托参与诉讼、仲裁和重大项目非诉讼法律事务;
2.2.5.协助公司进行制度审核和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评估;
2.2.6.应公司要求,协调处理与委托事宜相关的政府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关系;
2.2.7.应公司要求,每年提供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2.2.8.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2.3服务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3.2.2具备30名及以上专业持证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管理规范且无重大责任失误和违反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记录。
3.2.4.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受到主管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行业协会等机构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警示)。
3.2.5.与华能集团合作无不良记录。
3.2.6. 业绩要求:(1)近3年(2017年7月起)为3家及以上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并提供服务清单(区分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承包范围的关键页)。(2)近3年(2017年7月起)为金融控股公司旗下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提供服务清单(以主体为单位,服务类型区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其他服务)及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承包范围的关键页)。
3.2.7.熟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领域实践经验。
3.2.8..熟悉国资金融机构风控流程、央企金融控股平台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说明:(1)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企业拥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共同组成金融控股集团,国内央企金控公司包括中油资本、中航资本、五矿资本、中粮资本、国投资本、英大资本、中化资本、三峡资本等,国内大型金控公司包括中信集团、光大集团、招商局金融、蚂蚁金服、平安集团等。
(2)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财务公司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司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0月23日9点--2020年10月30日17点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