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实现粉煤灰、炉渣全面治理,扩大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范围,提高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投标方依据201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局颁布的《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投资建设封闭式储灰库(容量约10万m3,可自行选址征用土地修建,也可在华亭发电公司所属的龙王沟贮灰场修建)。并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办理项目前期各种审批手续(如选址、用地审批、可行性研究、项目环评、勘察设计、项目立项备案、项目验收等)。开工前各报批手续及设计文件报华亭发电公司备案。
2、负责在新建的储灰库及作业范围内,配备满足环境保护必需的环保除尘设备,做好灰渣运输及接卸过程中的扬尘防治措施。
3、负责华亭发电公司2021年3月15日至××××年3月14日(具体期限根据招标情况确定)生产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的运输、储存及销售工作。华亭发电公司粉煤灰年产量约13.95万吨,炉渣年产量约9.30万吨。
三.招标方式和原则
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粉煤灰销售资质或粉煤灰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项粉煤灰及炉渣销售的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满足环保要求的储灰设施(场所)或能够提供其他能够满足环保储灰的方案,以及稳定的利用渠道。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处罚事件。
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月29日。
八.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20年10月23日—10月29日发售,标书费每份为人民币800.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