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招审批建【2020】32号”及“招审批建函【2020】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 对该项目设备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招审批建【2020】32号”及“招审批建函【2020】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 对该项目设备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次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1标段为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7套;第2标段为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金岭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4套;第3标段为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张星镇、辛庄镇及玲珑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5套。(每套无负压供水设备均包含无负压智能水泵、配套管路阀门、直通式过滤器、稳压罐、远传压力表、变频控制系统、水锤泄放阀等图纸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为 3个标段。
采购1标: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内容: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7套。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购2标: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金岭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内容: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金岭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4套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购3标: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张星镇、辛庄镇及玲珑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内容: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张星镇、辛庄镇及玲珑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5套。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次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1标段为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7套;第2标段为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金岭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4套;第3标段为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张星镇、辛庄镇及玲珑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5套。(每套无负压供水设备均包含无负压智能水泵、配套管路阀门、直通式过滤器、稳压罐、远传压力表、变频控制系统、水锤泄放阀等图纸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为 3个标段。
采购1标: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内容: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7套。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购2标: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金岭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内容: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金岭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4套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采购3标: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张星镇、辛庄镇及玲珑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内容:
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张星镇、辛庄镇及玲珑镇泵站无负压供水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共5套。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规模
总投资额为1180.67万元
总投资额为1180.67万元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无负压供水设备生产商;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压力容器为配套生产厂家生产,须提供配套生产厂家的供货合同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投无负压供水设备须具有《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无负压供水设备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 2楼第二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 2楼第二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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