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以《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能力建设成本项目预算的通知》 (渝邮分〔2020〕193号)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交货
2.3招标范围:收银机486台、球形扫描仪531台、小票打印机461台、电子秤543台、收银钱箱337个、电脑88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 所投标电子秤须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3.3 供应商具有设备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所投产品任意一种的销售业绩;
3.5 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