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会议电视系统多点控制单元采购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DXZB-2020-A0065
2.3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会议电视系统多点控制单元采购,包括视频会议MCU及配套会议管理平台和录播服务器等内容。
2.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
2.6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若为原厂投标则不需提供)。
注:(1)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2)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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