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能力提升改造工程热网首站土建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热电厂”)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2×350MW超临界机组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改造。汽轮机中低压连通管进行改造,采用完全密封的液压蝶阀切除低压缸原进汽管道进汽,增设旁路管道向低压缸通入少量的冷却蒸汽,由两台机组中低压连通管各增加一根DN900的采暖抽汽管道至新建供热首站。
新建一座供热能力300MW等级的供热首站。增加2台热网加热器、3台热网循环水泵(两台汽泵、一台电泵)及其配套系统,新建2根DN1200的热网循环水供、回水管道自新建热网首站接至厂外热力管网。安装2台40立方米的加热水罐热水制备系统。
2.2招标范围
供热能力提升改造新建热网首站为地上二层建筑,建筑外形轴线尺寸为长28m、宽17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层高8.200m、二层层高7.800m,室内外高差为0.450m。站内一层设有设备间、配电室、变频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卫生间、楼梯间等;二层设有设备间、材料库、仓库、备件库、楼梯间等的土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厂房土建施工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能反映施工内容、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