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支线管网工程及集中供热(三期)华夏路、鸿基路管网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支线管网工程及集中供热(三期)华夏路、鸿基路管网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支线管网工程建设供热主干管网及分支管线约5.5km(其中鸿基路695米、鸿基路北规划路467米、旺旺路1862米、咸丰路860米、新纪元大道870米、长青路760米);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三期)华夏路、鸿基路管网工程建设供热主干管网及分支管线约2.4km(其中华夏南路1479米、鸿基路921米)。供热管道最大管径 D920×12,最小管径D159×5,设计压力1.6 MPa,供、回水设计温度为120/60℃。热力系统采用闭式双管制,管网采用环状布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支线管网工程施工及集中供热(三期)华夏路鸿基路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资质(旧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1)级或GB2(2)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及以上市政供热管网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施工内容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0月23日09:00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