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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升物业办公楼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6     浏览:0    
核心提示: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能办公楼安保服务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1. 招标条件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安保服务项目已由
  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能办公楼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负责天银大厦办公楼、公主坟办公楼、总部基地办公楼、学院南路40号院办公区以上所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值守、巡逻、检查、秩序维护等安全保障服务工作,有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采购方及服务对象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安保服务总面积56421.44平方米,共需安保人员47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3.投标人近三年有三个以上类似项目安保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安保服务人员和完整的管理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安保服务管理经验(队长以上岗位),投标方提供负责人所在项目的简历证明或材料。

3.2.5.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负责天银大厦办公楼、公主坟办公楼、总部基地办公楼、学院南路40号院办公区以上所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值守、巡逻、检查、秩序维护等安全保障服务工作,有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采购方及服务对象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安保服务总面积56421.44平方米,共需安保人员47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3.投标人近三年有三个以上类似项目安保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安保服务人员和完整的管理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安保服务管理经验(队长以上岗位),投标方提供负责人所在项目的简历证明或材料。

3.2.5.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4日9:00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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