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受中国邮政集团 南昌邮区中心局委托,就南昌邮区中心局市趟邮路运邮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西省南昌邮区中心局邮路外包。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一年。
5、服务
6、项目预算:360万元/年,具体按实际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须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快递运输业绩;
5、投标人的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应确保能在交通运输部的官方APP查询,如出现作假或信息不符等情况,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并提供的车辆信息(车辆信息包含不限于车牌号、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号等,并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的名称原则上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相关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等)的法定代表人如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方可认定相关公司的车辆为投标人的自有车辆;
6、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承诺函内容(详见格式):
(1)投标人须满足集团合同范本所列条款要求,集团签订合同范本除增补省内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
(2)中标后需在邮区中心局设立固定的分支机构或管理团队,且旺季生产过程中必须在邮区中心局全天候值班。
(3)委办运邮车辆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车辆,并且满足以下要求:委办运邮车辆必须为厢式封闭货车,严禁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运输任务;委办运邮车辆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GPS设备,出车前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运行中实行有效的GPS监控;车辆整洁卫生,牌照清晰,备有消防灭火器材和货物固定设备;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社会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满足招标文件对车辆的其他要求,符合交通、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如招标人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财务部、审计部、政府税务机关、独立审计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开具得发票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应重新为招标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招标人支付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总金额相等的违约金。如招标人因为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受到有关机关处罚,投标人应还全额赔偿招标人因该等处罚而受到的损失。如投标人因开具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而受到有关机关处罚,该等处罚不能作为投标人免除按照上述约定应向招标人承担责任的理由。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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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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