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广东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初步设计审查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证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投标人注册资金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人员要求:公司具有电力行业评审全部专业的专职专家,各专业专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主持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至少2项。 5.投标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电力类(含火电)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近2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5项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初步设计审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8.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6 09:00到2020-10-30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6 09:00到2020-10-30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