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向家坝升船机通航协管服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梯级开发中的最后一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与云南省交界处的金沙江下游河段,坝址左岸下距四川省宜宾县的安边镇4km、宜宾市33km,右岸下距云南省的水富县城1.5km。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同时改善航运条件,兼顾防洪、灌溉,并具有拦沙和对溪洛渡水电站进行反调节等综合作用。
向家坝水电站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重力挡水坝、左岸坝后厂房、右岸地下厂房及左岸河中垂直升船机等组成。大坝挡水建筑物从左至右由左岸非溢流坝段、冲沙孔坝段、升船机坝段、坝后厂房坝段、泄水坝段及右岸非溢流坝段组成,坝顶高程384.00m,最大坝高162m,坝顶长度909.26m;发电厂房分设于右岸地下和左岸坝后,各装机4台,单机容量均为800MW,总装机容量6400MW。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时间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时间如下:
(1)服务区域:向家坝水电站升船机通航管理船厢室、上、下游安检站、趸船、锚地及凉水井码头协管值守点等相关区域。
(2)服务内容:浮堤、趸船等通航辅助设施协管、维护; 锚地设施协管、维护;锚地及凉水井码头协管、维护;过机船舶安全检查协助;升船机船厢协助管理:船厢、渡槽引航道漂浮物清理转运,辅助系缆等;其他协管业务:安检交通船艇驾驶操作及日常保养维护;协助遇险船舶救援等。
(3)服务时间:服务期限2年,计划服务开始时间为2021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并在财务和信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6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船舶运行管理或者码头管理等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