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场湾煤矿高压隔爆型配电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羊场湾煤矿高压隔爆型配电装置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羊场湾煤矿 |
20000997 |
高压隔爆型配电装置-通用 |
台 |
3.000 |
|
2 |
羊场湾煤矿 |
20000997 |
高压隔爆型配电装置-通用 |
台 |
13.000 |
|
3 |
羊场湾煤矿 |
20001653 |
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通用 |
套 |
1.000 |
|
4 |
羊场湾煤矿 |
20000997 |
高压隔爆型配电装置-通用 |
台 |
3.000 |
|
5 |
羊场湾煤矿 |
20000997 |
高压隔爆型配电装置-通用 |
台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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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羊场湾煤矿 |
20001653 |
安全防范探测监控设备-通用 |
套 |
1.000 |
|
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羊场湾煤矿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5支付形式:100%承兑汇票;
2.6质保期: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具有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或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2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