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市邮政物业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全市邮政物业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采购总预算:162.4万元(服务期1年)陇南市分公司2021年度全市邮政物业服务供应商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
(1)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须具有管理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中国(甘肃陇南)”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至开标截止日时间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 时8时30分至中午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