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2号机组及公用设备、设施油漆防腐年度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电厂1、2号机组及公用设备、设施油漆防腐年度维护项,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门电厂1、2号机组及公用设备、设施油漆防腐年度维护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门电厂1、2号机组及公用设备、设施油漆防腐年度维护项目 。
2.2建设地点:海门电厂。
2.3招标范围:要求中标单位配置12名防腐人员,负责海门电厂1、2号机组及公用设备、设施防腐油漆(含: 汽机房、汽机房墙外检修润滑油箱及闭冷器、锅炉岛、脱硫岛、循泵房、曝气风机房、循环水加药间、升压站、变压器、主厂房A排墙外、浓缩仓、启动锅炉、灰库、综合管架、燃油灌区、锅炉补给水处理站、烟囱、综合水泵房、回水泵房、工业废水处理站、脱硝氨站、氢站、公用氨水输送站、燃料设备、工程车辆、灯杆、楼梯、平台、围栏、护栏、护板、围墙、岗亭、仓库、明渠跨桥、电缆桥架及槽盒、各职能办公楼区域、构筑物所有系统设备、设施、管道、支架、钢结构、墙体及饰面等)防腐维护的日常涂装、涂刷、检查、消缺、巡视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叁年,计划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年末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甲方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附资质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沿海电厂钢结构维护或防腐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20年10月26日9时起至2020年11月2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5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