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运输设备轮胎维护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魏家峁露天煤矿是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的两个子项之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阵地。魏家峁露天矿田储量丰富,资源可靠,煤质为低硫高热值长焰煤,电煤市场条件良好,开发条件优越,适宜开发大型露天煤矿。该矿一期规模6Mt/a,二期规模12Mt/a,配套电厂分别为2×600MW和6×1000MW。随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会使本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规模:600万吨/年。
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招标范围:负责招标方露天煤矿14台MT4400AC(240)卡车、12台TR100C卡车、3台TR100W水车,共计29台设备的轮胎供应及维护检修;负责招标方露天煤矿3台14M平地机、1台L180F装载机、3台WD-600轮式推土机、1台ZL50装载机、1台轮式挖掘机、1台L1150装载机,共计10台设备轮胎维护检修,此10台设备轮胎由招标方提供。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近六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2份170吨级及以上自卸汽车的轮胎维修维护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2)投标人所投标的轮胎品牌必须是40.00R57及以上规格且在国内矿山近六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有100条及以上销售合同业绩的轮胎(轮胎品牌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7日9:00起至2020年11月0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