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明台公司明台水电站“8.16”洪灾新德防护堤恢复工程已由上级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0年8月中旬涪江上游地区的持续强降雨,致使涪江河水暴涨,8月16日涪江明台电站库区段最大洪峰流量达到16000m3/s,接近五十年一遇的洪峰导致明台电站库区原设计为10年一遇洪水标准的新德防护堤出现了塌陷、损坏的重大险情,现急需进行防护堤修复工作。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辅助设施、施工期水流控制 、应急防护堤拆除、防护堤混凝土齿墙、堤体砂砾石填筑、混凝土护坡及防渗处理、拆除开裂段的浆砌石、垮塌段及严重开裂段重新填筑过渡料等。计划工期:2020年12月1日—2021年4月30日(共15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3.2.3 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3个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坝(面板堆石坝、心墙坝、均质坝等)施工。
3.2.4财务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 其他要求:
1)取得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已取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有本单位连续任职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如属国家体制改革无社保,需提供单位证明文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7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