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恺项目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 吉林省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 长春邮区中心局集中采购邮件自动扫描“龙门架”设备项目”(采购编号:ZKGL-2020-CCCG1005)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2.1项目概述:为满足采购人需求,现针对中国邮政集团 长春邮区中心局集中采购邮件自动扫描“龙门架”设备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2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供货期等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采购数量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必要性说明 |
中国邮政集团 长春邮区中心局集中采购邮件自动扫描“龙门架”设备项目 |
邮件自动扫描“龙门架”设备,详见技术标准 |
25万元 |
10套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用于分拣使用 |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9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采购文件的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